新闻中心

海南印刷厂 海口印刷公司 海南彩色印刷公司
海南宏永利彩色印刷有限公司
地址:海口市南海大道100号
电话:0898-66736685
手机:13637663577
Q  Q:1263903033(下单客服)
网址:http://www.hnyhlw.com
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新闻详细内容

新闻详细信息

海南印刷厂报道:买样本书印制盗版书籍 6人侵犯著作权获刑

发布时间:2012/4/21 新闻来源:【权威推荐】海南印刷厂,海口印刷厂,海口新海大彩色印刷有限公司,三亚印刷厂,海口彩色印刷厂

    海南印刷厂报道:曾经是书商的女子郭某,为还房贷找人印制盗版书籍销售,结果被抓。19日,记者从法院获悉,郭某及印制盗版书的同伙皆被判刑。
    2011年1月底,工商、公安两部门联合执法时,发现一家公司印制了大量盗版书籍,随即进行了查处,并将印刷负责人带回进行继续调查。不久后,包括购买样本的郭某在内,相关6人先后自首或被公安机关查出。2012年1月份,6人因侵犯著作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。
    法院审理查明,2010年11月份,郭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欲复制包括《语文》课本在内的图书销售牟利。随后,郭某从淘宝网上买来图书样本,向奎文区居民姜某提供,指使姜某对图书进行复制。
    同年12月中旬,姜某在明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,先后指使潍坊一设计公司员工刘某制作印制图书所需的胶片;指使一广告公司副总、印刷车间主人颜某印制图书书页;指使潍坊一装订厂负责人将图书书页装订成册。其中,有5500册被装订成册,由郭某取回,对外销售牟利。
    郭某得知被公安部门发现了印刷盗版的行为后,慌忙将未销售的书本当做废品卖掉,随后又投案自首。以前做过书商的她称,已经无业的她,为了减轻丈夫偿还房贷的压力,才想到了印制盗版书籍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,郭某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,情节特别严重,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鉴于6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且郭某、姜某为自首,遂判决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;姜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。其他四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。

本篇文章来源于海南印刷厂